根据《关于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学生2024-2025-2学期学士学位补授工作的通知》(西航教通字﹝2025﹞46号)的相关要求,按照《西安航空学院学籍管理规定(修订)》(西航院字﹝2022﹞92号)、《西安航空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(修订)》(西航院字﹝2022﹞90号)、《西安航空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》(西航院字﹝2022﹞94号)等文件的具体要求,经学生本人提交申请、学院审核,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,对2024届本科毕业生陈汐豪等4名学生进行学士学位补授资格进行审核。建议授予学士学位。
现将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期2025年5月21日-2025年5月23日。如有异议,请向学院综合管理办公室反映(莲湖校区北楼420)。